9月17日,南玻A公告称,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资金利用率及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公告显示,南玻A拟为吴江南玻在农业银行吴江分行金额不超过1亿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为华东工程玻璃在农业银行吴江分行金额不超过1亿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南玻A称,以上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被担保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资料显示,吴江南玻成立于2009年9月,注册资本5.65亿元,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与太阳能玻璃业务,2018年度,该公司实现营收15.70亿元,净利润为1.51亿元。华东工程玻璃注册资本为3.20亿元,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深加工玻璃业务,2018年度,该公司实现营收6.27亿元,净利润为3278.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