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公示了对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平板玻璃违规产能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示整改工作已通过验收。
2013年,吉林省发改委核准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建设超白、超薄屏显基板及在线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包括4条日熔化量700吨的浮法玻璃生产线。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吉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年底反馈督查意见时,认为吉林省发改委对控制过剩产能审核监管不严,以上4条生产线为违规新增产能,并要求吉林省发改委、四平市党委和政府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平板玻璃违规产能整改。截至督察时,该公司生产线已建成两条,新增平板玻璃产能1150万重量箱。
督察组要求的整改措施如下:(一)省发改委严格执行国家化解过剩产能政策,履行好过剩产能项目审核把关职责。(二)四平市政府监督该企业停止二期、三期工程开工建设。(三)四平市政府负责对企业已建成的2条700t/d平板玻璃生产线进行整改,完成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履行产能置换程序,实现产能合规。产能置换完成后,加强日常生产监管。(四)若该企业未按期整改到位,省发改委依法依规撤销吉发改审批[2013]428号文件,四平市政府负责责令企业停产,并监督执行到位。
根据督察组要求,吉林省发改委、四平市党委和政府负责对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新增平板玻璃产能问题进行整改,主要措施包括停止二、三期工程开工建设,实现产能合规。
2018年1月24日,吉林省发改委以吉发改产业[2018]47号文件要求四平市政府督导企业停止二期(2条700t/d在线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三期(1条600t/d超薄屏显玻璃基片生产线和可钢化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工程开工建设。企业接受并承诺不再开工建设二期、三期工程。现场验收时,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二期、三期工程预留用地未发现开工建设情况。
实现产能合规的办法则是产能置换。2018年5月28日,双辽市政府决定将双辽市原有840万重量箱闲置产能调剂给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并上报四平市政府。四平市政府批复了双辽市产能调剂(划拨)方案,并在四平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无任何异议。
依据相关历史文件,双辽市共有平板玻璃产能1442万重量箱,原属双辽老玻璃厂(国有企业)。双辽市政府通过整理历史产能档案,确认了双辽金垦玻璃有限公司占用602万重量箱产能,还有840万重量箱产能闲置。2012年12月18日,双辽市召开了关于引进河北迎新玻璃集团恢复建设浮法玻璃生产线的专题会议,批准继承原双辽老玻璃厂包括产能在内的相关资源,利用原有产能建设在线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由于当时国家没有出台具体的产能置换方案,双辽市政府没有履行产能调剂(划拨)程序。
按照国家规定的平板玻璃熔窑产能换算表计算,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现有2条700t/d生产线核定年产能应为840万重量箱,与双辽市闲置产能相匹配。反馈问题中提到“新增平板玻璃产能1150万重量箱”,经了解,应为企业上报统计局的2016年生产统计数据,其中包含2015年末结转产量。
经吉林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发改委联合专项督查,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新增平板玻璃产能整改工作通过验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公示期内若无任何异议,吉林省发改委将上报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