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萍乡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以保障人居环境和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萍乡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萍府办发〔2017〕57号)的要求,加快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完善搬迁改造工作方案后,启动我市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萍安钢搬迁改造工作由市工信委负责,安源区政府和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浮法玻璃搬迁改造工作由安源区政府负责;飞虎化工、柯美纸业搬迁改造工作由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湘东区、上栗县做好以上企业搬迁改造的配合工作。中材水泥搬迁改造工作由上栗县政府负责。利用萍乡市、上栗县城市总规修编的机会,合理规划工业用地,充分满足浮法玻璃、中材水泥、飞虎化工、柯美纸业、萍安钢企业落地需求。(责任部门:市规划局、湘东区政府、上栗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