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东旭光电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持有的东旭营口47.80%的股权,同时承接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旭集团及东旭营口于2016年签订的《投资合同》中,东旭集团应履行的全部权利及义务。此次,经双方协商将以人民币19,552.55万元做为本次东旭营口47.80%股权的转让价格。
根据公告,东旭营口成立于2011年6月8日,由东旭集团、营口沿海建设及五矿营口发展出资设立,是东旭集团投资建设第5代玻璃基板产线的项目公司之一。经营范围为从事平板显示产业材料、设备、产品的制造与销售;提供平板显示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东旭光电称,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同时公司将新增一条第五代玻璃基板生产线,对提升公司在光电显示领域行业地位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