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国家领导强调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要抓住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突出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6-17年第一轮环保大督查取得多项成效,环保约束力显著提升。2018年环保不放松,政府多项决策坚定污染防治决心,多个省市区相继出台相关政策。
江门
日前,广东江门公布江门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行业企业信息“双公开”清单。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VOCs排放等企业。其中玻璃制造企业公开信息(按企业产能大小排序)包括信义环保特种玻璃(江门)有限公司、江门华沣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江门华尔润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江门高新华众玻璃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江门环保局
河南
全面实施涉气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完成59家无机化学、合成树脂、烧碱等化工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完成77家电解铝、铅、锌、铜等有色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完成45家铁合金、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探索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鼓励129家钢铁烧结、水泥熟料、炭素、平板玻璃、电子玻璃企业试点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747家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42台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火电、钢铁、建材、焦化、铸造以及集中供热等企业料场实现密闭储存。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完成185家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等化工企业VOCs治理。持续开展燃煤设施拆改,完成全省省辖市城市规划区内91台工业煤气发生炉(除制备原料的煤气发生炉外)、热风炉、导热油炉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省辖市规划区内59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其中,试点平板玻璃、电子玻璃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10月底前,鼓励6家平板玻璃和电子玻璃企业试点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玻璃熔炉排放烟气在基准氧含量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400毫克/立方米。
江苏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18年,宿迁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削减5.8%、7.0%,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8.59%、8.18%、5.81%、5.85%。
与玻璃行业有关的重点任务包括:
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压减产能任务。实施纺织、有色金属、农药、焦化、电镀和染料颜料制造等行业清洁化改造工程。狠抓“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年内全部完成清理整顿。推进城市建成区化工、印染、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原料药等污染企业改造退出,推进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的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以大型燃煤机组15公里半径范围内为重点,关停整合分散锅炉和小热电、自备电厂,推动实施热电整合项目1个。(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推进工业企业常规污染物深度减排。焦化行业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水泥、钢铁、玻璃行业30%以上的生产线完成脱硝改造。深入开展钢铁冶炼行业无组织废气治理,对贮存、输送、配料、焙烧、装卸等环节采取精准治理措施。2018年底前,完成非电行业提标改造项目7个,完成钢铁冶炼行业无组织废气治理项目3个。(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成都
成都市2018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主要目标:
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持续减轻VOCs、NOx对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
1.基本完成重点行业VOCs排放专项整治,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2.进一步减少重点行业和移动源NOx排放;
3.力争消除臭氧重污染。
与玻璃行业有关的强化工业源排放管控任务:
加强对火力发电、玻璃生产、水泥生产行业和20t/h(或14MW)及以上锅炉NOx排放的监管,实现达标排放;对未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限产或停产整治。(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
6月至8月,平板玻璃生产行业需加大喷氧量,保证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全线在日产量基础上每日减产不低于10%,NOx排放浓度稳定控制在350mg/m3以下;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享受绿色调度政策,1#生产线(700吨)、2#生产线(900吨)不执行限产,但NOx排放浓度需分别稳定控制在200mg/m3、150mg/m3以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责任单位:青白江区政府、双流区政府、金堂县政府)
玻璃行业长期存在部分小厂家环保不达标,强治理预期下小厂改造成本提升,被迫退出行业可能性增强,行业集中度提升有利环保指标更规范的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