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环保厅发布《关于2017年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环境违法问题的公示》,其中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新能源)因环境问题赫然在列。彩虹新能源光伏玻璃厂因为污染超标,成为被督办的十五家企业之一。
根据公示内容,彩虹新能源光伏玻璃厂1号窑炉排污口氮氧化物排放严重超标,检测最大值为2395.1mg/m3,超过国家标准2.4倍。陕西省环保厅要求光伏玻璃厂1号窑炉停止生产,限产整改。完成时限为2017年8月底。
太阳能光伏玻璃作为彩虹新能源的主要业务,近两年产销量不断提高,根据其2016年报显示,公司2016年产量较上年增长76%,销量较上年增加74%。
据了解,彩虹新能源母公司中国电子彩虹集团现为全球第三大光伏玻璃制造商,光伏玻璃生产线主要布局在咸阳、合肥、延安等地。目前咸阳、合肥的光伏玻璃生产线均已投产,延安项目正在建设当中。
陕西省环保厅负责这次督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表示,陕西省大气检查组今年六月查出了彩虹新能源光伏玻璃厂污染问题,当即就责令其停产整改,“它的窑炉一直在升级改造,原来的除尘工艺比较陈旧,所以造成的污染较大。”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窑炉要恢复生产,整改达标后必须向当地环保局申请,再由当地环保局向陕西省环保厅报告,省厅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生产。
不过,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对此并不知情。“我们不知情。”彩虹新能源公司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环保厅有什么要求,国家环保部有什么要求,我们都是坚决执行。”对于具体的处罚决定,该工作人员一直以“不知道、不清楚”答复记者。
而彩虹新能源咸阳光伏玻璃厂厂办的工作人员对1号窑炉停产则给出了另一种解释,“我们1号窑炉确实停产了,不过是因为窑炉寿命到了才停产的,大概是六月底或七月初停产的。”
遭停产处罚的光伏玻璃厂主要生产光伏玻璃,而光伏玻璃是彩虹新能源的主业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10日,彩虹新能源曾发布《2016环境、社会及管制报告》,该公司称本集团执行严格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管理控制国家要求的四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该报告称,公司主要生产设施以陕西咸阳和安徽合肥为基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光伏窑炉排放的废气,2016年度公司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