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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关于子公司对外出售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8 浏览量:1513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因城市产业布局及环境质量优化等原因,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旗滨”)和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节能”)同意向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出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的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和部分设备等相关资产。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已完成了本次交易中涉及的不动产的过户手续,并缴纳了相应的税款。
 
本次交易不动产过户手续的办理不影响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当前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一、交易概述和前期进展情况
 
因绍兴市越城区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及提升鉴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环境质量的要求等原因,越城区人民政府拟决定由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等有关资产实施收购,具体由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保障。鉴于绍兴基地生产线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后续产能优化及产能转移保障等因素后,公司同意本次资产交易事项。各方分别签署了《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次资产交易协议”),本次交易总金额为89,352.82万元。本次交易事项已于2022年11月11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6月,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了《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列示了收购补偿、奖励清单,并单独计算、单独列明了生产设备补偿款。截止2023年6月19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收到了本次资产交易协议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的总收购款50%,累计44,676.41万元。
 
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41、2022-144、2023-066)。
 
二、本次交易当前进展情况
 
(一)不动产过户情况
 
近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已分别完成了本次交易中涉及的不动产的过户手续。不动产过户明细情况如下:
 
1、绍兴旗滨不动产过户情况。绍兴旗滨已过户不动产坐落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共涉及4本不动产权证。分别为:
 
(1)浙(2017)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47106号,建筑面积6257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90724.87平方米:
 
(2)浙(2017)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47113号,建筑面积45198.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70633.56平方米;
 
(3)浙(2017)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47510号,建筑面积18906.1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0874.33平方米;
 
(4)浙(2017)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47511号,建筑面积11450.8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5052.16平方米。
 
2、浙江节能不动产过户情况。浙江节能已过户不动产坐落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共涉及1本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浙(2018)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36853号,建筑面积31115.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51739.32平方米。
 
(二)其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已分别缴纳了本次交易中上述不动产过户事宜涉及的相应税款。
 
三、本次交易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资产交易目前实施进度不影响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当前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本次资产交易实施,将为公司增加一定的资产处置净收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根据本次资产交易协议约定时间节点安排和实际出售进度情况估计,本次交易预计将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净利润造成影响,具体以本次交易的实际实施进度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本次资产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绍兴旗滨、浙江节能相关不动产产权证;
 
2、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完税凭证;
 
3、城发集团《不动产登记受理单》。
 
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目前仍在正常实施中,公司将及时披露交易进展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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