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等要求,省工信厅现将张家港华尔润玻璃产业有限公司进行平板玻璃产能置换的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5-83231345(业务咨询),025-83305200(驻厅纪检监察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