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玻璃(03300)公告,于2018年11月14日,承租人(附属威海中玻及中玻科技)与联合出租人(平安融资租赁)订立新融资租赁安排(由威海融资租赁安排、第一份中玻融资租赁安排及第二份中玻融资租赁安排组成),内容涉及融资租赁协议及服务协议。
据此联合出租人已同意以总代价人民币2亿元向相应承租人购买租赁资产,及将租赁资产租回予相应承租人,为期36个月,租赁付款总额约为人民币2.09亿元,应由相应承租人分6期支付予联合出租人。
其中第一项中玻租赁资产指中玻科技浮法玻璃生产线所用若干机器及设备,第二项中玻租赁资产指中玻科技浮法玻璃生产线所用若干机器及设备。威海租赁资产指威海中玻浮法玻璃生产线所用若干机器及设备。
事认为,集团将可透过新融资租赁安排补充承租人营运现金,且新融资租赁安排条款及条件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集团为中国领先平板玻璃生产商之一,专注研发、制造及销售一系列建筑镀膜玻璃、节能环保玻璃及新能源产品,并在该等领域占有领先技术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