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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环保局对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的企业进行约谈

发布时间:2018-11-14 浏览量:1967 来源:绿色洛阳
洛阳市环保局对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的企业进行约谈
 
11月13日下午4点,洛阳市环保局对管控期间未落实管控措施的企业进行约谈。
 
洛阳市于11月8日、11月10日、11月13日先后启动了污染天气轻中度、黄色、橙色预警响应,要求涉气企业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减少空气污染。
 
但通过用电量和排放量核查,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河南龙泉金亨电力有限公司、洛阳伊川龙泉坑口自备发电有限公司、洛阳龙泉天松碳素有限公司和洛阳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5家企业在管控期间未落实管控措施,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真正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停炉、停线上、落实到污染物减排上,对连续型生产企业要按规定落实错峰运输、通过加严排放限值、降低负荷、减少投料量等措施实现减排,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企业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各县(市)环保局、城市区环保分局分管应急管控的副局长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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