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环保局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督查效果,加快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要求,加强本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河道水环境治理,消除黑臭河道,于近期开展了河道周边岸上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
2018年7月16日,奉贤区环保局在对人民港周边岸上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位于金汇镇的某玻璃公司正在从事钢化玻璃的生产加工,玻璃切割过程中产生大量呈白色的废水。白色废水经过车间地表明渠流至车间南侧的蓄水池。蓄水池内废水已满,大量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溢出,经地表沟渠、南侧雨水井后流入人民港河。该地表沟渠为人工挖凿,深度约3厘米,表面用钢板遮盖,沟渠附近有大量白色残渣。执法人员已对现场违法证据进行收集,并对该公司蓄水池及蓄水池南侧雨水井内的废水进行采样。水样已送检测部门。
针对该公司利用地表沟渠、雨水井将生产废水排放至人民港河的行为,奉贤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相关生产设备电源予以查封,并将根据水样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