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在连州市总工会的具体指导下,金恒辉公司与公司工会共同协商,双方一致达成了《金恒辉玻璃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议》草案。
7月3日,连州市金恒辉玻璃有限公司举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仪式,公司工会主席眭冬平代表职工与企业代表正式签订协议书,双方一致认为协议书符合公司实际,体现公司认真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全面履行协议的有关规定。连州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勇武、维权部部长张进富、园区工会主席欧诗越出席了签订仪式并作了讲话。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调整机制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工会与企业都有权向对方发出工资协商要约书。
金恒辉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9月进驻清远民族工业园,项目用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总投资9000万元,是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粤北地区较大规模建筑玻璃企业,也是连州市重点企业。
公司拥有各种先进的生产设备,在玻璃深加工行业里具有一定的影响,并成为《广东省玻璃流通商会副会长单位》。公司专业生产平弯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热弯玻璃、防弹玻璃、防火玻璃、打砂玻璃及各种大型建筑、幕墙、装饰玻璃,自身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丰富的生产经验,产品通过国家建筑玻璃3C强制认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要销往珠三角地区。
近年来,公司注重企业党群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先后成立了企业党支部和企业工会,建有大型足球场、篮球场、台球室等休闲娱乐设施,不断提升企业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