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4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其中,抽取了郑州、洛阳、南阳、商丘、平顶山、信阳、驻马店、周口、新乡、安阳和焦作等11个省辖市42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玻璃产品。经检验,60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二部分:钢化玻璃》、GB/T 11944-2012《中空玻璃》及《2017年第4批玻璃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玻璃产品的碎片状态、抗冲击性、表面应力、霰弹袋冲击性能、露点等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