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的胜利
8月31日是中国挡风玻璃业的一道坎———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对中国挡风玻璃行业“是否对当地产业造成损害或存在威胁”作出最终判决。
此前的7月31日,加拿大海关税务总署作出对中国4家涉嫌倾销挡风玻璃企业倾销税率的终审判决:4家应诉企业,信义汽车玻璃(深圳)有限公司的倾销品种百分比为0.02%(即在1万个品种当中有2个品种存在倾销,以下同理)、深圳奔迅公司为13.8%、东莞港湾为4.55%,福建福耀玻璃为57.98%;倾销幅度最高比为,信义5.76%、奔迅34.07%、港湾为23.92%,福耀为114.32%;对信义、奔迅、港湾征收倾销税率为零,对福耀征收倾销率24.09%。
这实际上还只是50%的胜利,深圳大学法学院王千华博士说,“现在的结果只证明了倾销幅度为零,但还未证明是否对加拿大国内相关产业产生损害以及损害的程度。”
8月31可能出现三种判决结果:中国挡风玻璃行业对当地产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没有造成损害,但存在威胁;没有损害和威胁。
无论出现哪一种结果,拿到倾销关锐为零的3家企业都不会再被加拿大征收反倾销税,但区别在于,如果出现前两种可能,将意味着尽管现在无须缴纳反倾销税,但企业还要承受此后每年加国海关税务总署对“正常价格”的盘查。
福耀的麻烦要大一些。其一连遭受两次北美发达国家反倾销案的指控,两次被判定加收倾销关锐,并且倾销幅度一再攀升(美国11.8%,加拿大24.09%)。
尽管这位国内市场份额占60%、中国出口额占70%的龙头老大不愿正面评价此事,但不能回避的问题是,福耀对当地产业的威胁最大,也是此次倾销案严查的重点。
不完整的“市场经济待遇”
“这是北美发达国家首次给予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待遇。”信义总经理助理查雪松说。经过年初美国反倾销案落败的不公正判决后,谁都更能领悟,中国应对发达国家的反倾销案诉讼,其命脉所在就是能否获得对方认可的“市场经济待遇”。
而之前美国一案的败诉,关键的一点就是美国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并采取了“替代国”的成本价以代替中国企业的成本运算方式,这等于断绝了中国企业抗辩可能,正如信义查雪松所说,“根本不能按照我们实际成本来运算。”
加拿大海关税务总署显然要仁慈许多,尽管他在5月2日的初裁当中已根据申诉方PPG公司提供的数据判定中国挡风玻璃行业有倾销行为,但8日开始,针对此前中国政府以及4家企业提交的问卷答复,加国海关税务总署调查组仍难能可贵地到北京、福建、广东三地进行为期近一个月的调查。
据信义、奔迅两家称,调查的两个关键之处,一在政府,二在企业。
“政府及时、积极地配合完成了加拿大政府提出的问卷”,此环节的致命之处在于,否认了加拿大海关总署此前作出的“政府有控制企业行为”的假设,细节包括政府怎样给企业发放营业执照,有没有控制企业的生产、定制出口目标等等。
企业的核查是重中之重,“他们(加海关)早上来,直到晚上六点”,信义的员工这样描述了5月27日至31日公司严阵以待的情形。据公司副总经理李友情介绍,从公司基本架构、财务体系,以及出品、国内市场的情况都在调查之列,而“政府有否干预企业运作”、“是否给予客户额外回扣”等问题都是严查的重点。
王千华博士告诉记者,西方国家一向有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成见,但近年基于中国经济处于转型期的考虑,也不再对中的产品进行“一刀切”,而是根据转型国家的实际情况采取“个案处理”的方式。
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对某产业是否赋予“市场经济待遇”的自由裁量权,仍掌控在进口国政府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