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海南省政府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继续推动省房地产业优布局、调结构、提品质、去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自2016年实施“两个暂停”政策以来,海南省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商品房住宅库存去化期已下降至合理区间,目前房地产调控工作重点已从去库存为主转向调整优化结构,保持平稳健康发展,防止大起大落。为此海南省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控低端供应,完善配套措施,提升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提质增效、转型发展。
《意见》提出,永久停止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全省海岸带可开发的一线土地、新批填海土地严禁用于开发商品住宅,严格加强海岸带管理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生态红线区周边要严格控制商品住宅开发。与此同时,严禁以发展其他产业,建设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各种名义变相开发商品住宅。美丽乡村严禁批准新建商品住宅,特色小镇原则上不得批准新建商品住宅。严禁以产权式酒店名义变相开发商品住宅,自《意见》施行之日起,停止产权式酒店项目规划报建审批。
提高商品住宅预售条件。自《意见》施行之日起,新取得出让用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项目中,除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建筑可按照我省原预售许可条件批准预售外,其余建筑应在主体工程封顶后方可批准预售。
《意见》还提出,要实行商品住宅总量调控和加强对土地供应管理。实行商品住宅建设年度指导性计划管理,包括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要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不再审批全玻璃幕墙项目,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住宅、绿色建筑(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绿色生态小区。制定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设计标准,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配套设施未达到相关要求的,不得出让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
今后,海南省将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继续开展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加快建立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目前,省住建厅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暗访,“十一”国庆节期间还要暗访,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许可,甚至清出海南市场。
《意见》要求,省直部门和各市县要抓紧落实相关政策,加强房地产方面的政策研究和储备。各市县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体责任,落实好《意见》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政策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省规划委、国土厅、住建厅等单位将加强对各市县商品住宅规划报建、用地供应和商品住宅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执行本《意见》和“两个暂停”政策相关规定,违规审批、超出规模审批或弄虚作假的市县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提请省政府约谈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