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2017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发布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的公告》(临2017-017号)。
2017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临2017-022号),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预案摘要进行了修订及补充,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2017年3月10日起复牌。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与交易对方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评估报告尚需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特别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均已在《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认真阅读公司的相关公告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THE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