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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化玻璃家具又再发生自爆

发布时间:2017-04-17 浏览量:846 来源:武汉晚报
钢化玻璃家具又再发生自爆
 
  昨天凌晨,关山大道保利花园小区,一业主家的钢化玻璃桌发生自爆,整个客厅超过一半都布满了玻璃碴子。事后,这名业主找出购买合同,找到购物的欧亚达光谷店,结果发现,经销商已经撤出卖场。
 
  业主王先生回忆,昨天凌晨3点左右,他和妻子被客厅传来的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惊醒,到客厅查看发现,是钢化玻璃餐桌发生自爆。餐桌及周围2米左右的位置,全是玻璃碴子,一片狼藉。
 
  王先生说,幸亏发生在凌晨,桌子周围没人,否则不堪设想。
 
  王先生提出,购买合同第十一条有规定:“欧亚达家居(光谷店)对乙方(经销者)产品承担担保责任……当乙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而乙方已经撤场时,由欧亚达家居(光谷店)向甲方(消费者)先行赔付。”所以,欧亚达应该对此负责。
 
  欧亚达光谷店客管部廖经理表示,自爆的餐桌已经过了质保期,且销售方已经撤走,所以,他们不能负责赔偿。不过,卖场一方面会帮顾客继续联系销售方,进行协调。另一方面,如果顾客要更换这块钢化玻璃桌面,卖场会协调卖场内的这类商户,给予一定的折扣。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李澍青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质保期或质保期后,经营者都必须保证消费者在使用其产品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钢化玻璃爆炸导致消费者受损失,消费者有权利要求,经销者和厂家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卖场与消费者有先行赔付的约定,就应该兑现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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