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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短期内标的资产估值翻倍遭问询

发布时间:2017-03-02 浏览量:855 来源:中国证券报
洛阳玻璃
 
  洛阳玻璃3月1日晚公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问询函,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事项进行问询。
  
  预案披露,标的资产合肥新能源与桐城新能源在2016年收入实现爆发式增长。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客户获取方式、是否具有稳定性,并结合最近三年的产量、销量、期末库存及周转率情况,说明收入爆发增长的合理性;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毛 利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说明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增长合理性;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情况及其期限、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以及目前的回收情况等。
  
  预案披露,合肥新能源的资产负债率高达84.8%,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连续两年为负。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结合同行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说明标的公司负债率畸高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并说明公司财务费用对盈利能力的影响;说明自2015年起公司营业收入爆发式增长的同时,公司连续两年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两者产生重大背离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预案披露,标的资产合肥新能源的本次估值约是其2014年2月28日估值的两倍;标的资产桐城新能源的本次估值约是其2016年4月30日估值的两倍。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披露:合肥新能源两次评估的评估增值率,并说明在2014年公司盈利、2015年亏损、2016年净利润与2014年持平的情况下,公司估值翻倍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桐城新能源短时间内估值翻倍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两次评估增值率形成差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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