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发布2017年第5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化或夹胶汽车玻璃(葡语:vidros automotivos temperados e laminado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并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详见下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007.11.00、7007.19.00、7007.21.00、7007.29.00和8708.29.99。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16年1月11日,应ABIVIDRO的申请,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外贸秘书处第1号令,对进口自中国的汽车玻璃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程序。2016年5月10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发布外贸秘书处第26号令,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16年6月2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在官方公报发布2016年第52号决议,对华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311.57~2485.22美元/公吨。
回顾我国玻璃企业所遭受的反倾销案例时发现,历年来我国汽车玻璃遇到了来自加拿大、美国、印度、澳大利亚、菲律宾以及南非等国的反倾销调查。汽车玻璃成为了继轮胎之后,又一个汽车配件反倾销的重点“受害者”。
经典案例回顾:
加拿大对中国汽车挡风玻璃反倾销案
2001年12月18日,加拿大PPG公司向加拿大海关总署提出对我国出口挡风玻璃的反倾销指控,指责我国企业的出口企业得到了政策倾斜和补贴等。据此,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包括福建福耀、深圳奔迅、深圳信义、东莞港湾等四家中国汽车玻璃企业发出反倾销调查的通知,从此开始了一场长达9个月的诉讼。该案是我国加入WTO后第一宗外国对我国提起的反倾销案。
2002年8月30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裁定来自中国的汽车玻璃在加拿大的销售对当地产业不构成侵害,至此,由福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领导的我国汽车玻璃反倾销应诉获得最终胜利,为中国汽车玻璃行业讨回公道。
美国对中国汽车挡风玻璃反倾销案
2001年3月,美国商务部应美国PPG等三家美国玻璃生产商的要求,开始对中国31家汽车挡风玻璃生产进行反倾销调查。在31家中国玻璃公司中,规模最大的是福耀玻璃,在中国出口美国的所有挡风玻璃制品中,福耀占有70%的份额。同时中国汽车挡风玻璃在美国占有相当大的市场,福耀占有全北美12%的市场份额。
历时三年多的对美汽车玻璃反倾销诉讼案中,福耀玻璃最终取得了胜利,成为中国汽车玻璃销售企业中唯一一家出口美国无须缴纳反倾销税的汽车玻璃企业。
国内汽车玻璃出口厂商如何寻求解决方案
高额的反倾销税使得我国汽车玻璃出口巴西的市场严重受阻,有的出口商选择放弃巴西的市场。但我国汽车玻璃出口商可以寻求反倾销后汽车玻璃出口巴西的解决方案。
例如通过第三国转口贸易的方式,就是常说的转口贸易,就可以有效的解决汽车玻璃出口巴西反倾销的问题,因为巴西并不是对所有国家的汽车玻璃都有反倾销税,这样解决办法决来了。国内汽车玻璃出口厂商可以先把货物运输到第三国(如马来西亚,泰国等),货物到达第三国后,通过有资质的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安排清关、换柜、出具第三国的全套文件(如原产地证,装箱单,INV,提单等),再重新出口到巴西,这样一来货物到达巴西后清关用的是第三国的全套文件,那么高额的反倾销税就可以有效避免,在开拓更大的国际市场的同时,也可大大地降低巴西客户的汽车玻璃进口成本。
当然,有资源的企业可以利用到当地市场投资建厂按需生产,直接绕过这个障碍。
最主要的,出口企业还是要转换竞争方式,由价格竞争转变为非价格竞争,积极利用商标、原产地标志、包装、公关、广告、售后服务等非价格竞争手段,创建名牌,以质取胜,多方位地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避免出口产品在短期内大量涌入进口国,不进行恶性出口竞争行为,以此减少遭遇反倾销的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