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玻璃材质-接触食品的容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6家企业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6.3%。
本次共抽查23个省份139家企业的160批次产品。经检测,133家企业的154批次产品合格,6家企业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企业合格率95.7%,产品合格率为96.3%。对啤酒瓶、白酒瓶、葡萄酒瓶、食品罐头瓶和玻璃杯产品的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铅、镉溶出量)等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测,抽查不合格项6项次。
本次抽查的企业中大、中、小型企业数量分是20家、29家、90家,大型企业抽查合格率为100%,中型企业抽查合格率为96.6%,小型企业抽查合格率为94.4%。
质检总局要求,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