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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增加供货框架协议年度上限至1.2亿元

发布时间:2016-10-31 浏览量:884 来源:智通财经
  福耀玻璃(600660)(03606)公告称,公司与三锋机械科技于2015年8月22日签订的供货框架协议下的原定年度上限将不能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因此,于2016年10月29日,董事局决议该公司将供货框架协议下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增加至人民币1.2亿元。
 
  据悉,公司作为购货方向三锋机械科技购买多种日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设备,包括预处理连线设备、包装连线设备、玻璃检测流水线及工装检测流水线等。供货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的原定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3500万元和人民币9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和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供货框架协议下的实际交易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319.87万元和人民币7751.58万元。
 
  公告称,公司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于2016年度不断扩大。截至2016年前9个月,该公司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15.9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55%。销售规模扩大的同时带动生产规模的扩大,而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该公司对生产经营所需的连线设备、玻璃检测流水线及工装检测流水线等的需求将得以增加。该公司预计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三锋机械科技采购设备的数量及金额有较大幅度增长。
 
  因此,供货框架协议下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原定年度上限将不能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
 
  此外,三锋机械科技供应的生产经营设备能满足该公司生产要求,且三锋机械科技提供的条款不逊于独立供应商提供的条款。供货框架协议能充分发挥该公司与关联人士的协同效应,有利于该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资料显示,三锋机械科技由该公司非执行董事兼副董事长曹晖先生控制,为曹晖的联系人。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三锋机械科技为该公司的关联人士,其与该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该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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