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 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关于印发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要求,经核实,现对全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生产线清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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