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玻璃公告,于2023年2月20日,临沂中玻与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安排,涉及转让协议及融资租赁协议,据此,出租人同意以代价人民币2亿元向临沂中玻购买租赁资产,及将租赁资产租回予临沂中玻,为期三十六个月,租赁付款约为人民币2.166亿元,其应由临沂中玻分十二期等额支付予出租人。
租赁资产指融资租赁安排项下临沂中玻浮法玻璃生产线的玻璃熔窰及相关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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