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高空坠物的杀伤力真的很大!
“高空抛物”行为已入刑法,不管你有意还是无意,高空坠物一旦发生,势必要承担一定后果!
近日,永城市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朱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永城市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
2021年7月某日上午,被告人朱某在永城市某小区28楼家中,将刚喝完的空玻璃酒瓶通过其家对面楼梯口窗户扔到楼下,砸到停在楼下的一辆汽车顶部,致轿车天窗及前块玻璃受损,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856元。
庭审中,被告人朱某对指控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永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某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身伤害,但是造成财产损失的后果,其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目前本案判决已经生效。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永城法院将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案件,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法行为,引领正向社会价值,为打造良好社会风尚提供司法力量。
延伸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