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关于更新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的函》(工原函〔2022〕3号)有关要求,现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我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予以公告。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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