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中国轻工业日用玻璃绿色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研究员 孙晓峰
为进一步了解我国玻璃工业的产排污特征和污染治理状况,为国家管理部门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为玻璃企业绿色升级提供技术支持,推动玻璃行业绿色发展,今年3月至4月,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北京济元紫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赴山东、上海、浙江、安徽等地开展玻璃行业环境保护情况调研工作。本次调研工作得到了滕州振兴玻璃城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滕州市昊隆玻璃有限公司、滕州市金明玻璃有限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杜尔涂装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三星工艺玻璃有限公司、杭州雅妍化妆品有限公司、青岛华世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溢彩玻璃器皿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支持。
玻璃工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属于传统民生经济产业,具有悠久历史,与人民日常生活和下游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是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产业。同时,玻璃在熔化、后加工(调胶、施胶、调漆、喷漆、烘干、烤花等工序)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等污染物,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
结合本次调研期间与各单位的交流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供企业参考:
1、积极开展玻璃熔窑烟气超低排放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工业窑炉治理、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企业针对玻璃熔窑烟气治理工作应具有前瞻性,积极开展超低排放改造,避免造成环保设施的后续重复投资。
2、加强炉窑烟气治理后的固体废物管理。管理部门应排查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理处置情况,对照企业环评和排污许可相关要求,检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及环境守法情况。企业应推行清洁生产,通过使用清洁燃料和原料,减少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应用,提高脱硫渣综合利用率、提高废脱硝催化剂再生率。
3、玻璃企业应全方位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企业应采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涂料、胶粘剂、树脂、固化剂、稀释剂、清洗剂等)。重点工序(调胶、施胶、调漆、喷漆、烘干、烤花等)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企业应综合考虑挥发性有机物类型、浓度、风量、投资运行成本选择适宜的废气治理设施,确保挥发性有机物稳定达标排放。
4、加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管理。企业应加强对物料储存、卸料、输送、配料等环节的管理。如:粉状物料储存于封闭料场仓、储库中。煤炭、碎玻璃等其他物料储存于封闭、半封闭料场(堆棚)中。半封闭料场(堆棚)应至少三面有围墙(围挡)及屋顶,并对物料采取覆盖、喷淋(雾)等抑尘措施。硅质原料的均化应在封闭的均化库中进行。
5、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企业应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环境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企业应进一步提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后记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长期从事玻璃行业污染防治研究工作,承担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日用玻璃炉窑烟气治理技术规范》《日用玻璃行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国家和团体标准制订工作,为玻璃企业提供绿色制造评价、清洁生产和节能诊断等技术服务。今后,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将进一步加强与行业协会、玻璃企业、环保机构的沟通交流,为玻璃行业绿色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