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申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文)有关要求,经研究,近日,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税局福建省税务局、国税局厦门市税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同意新福兴玻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4家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中心为福建省第三十批省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
省工信厅要求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抓好辖区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跟踪服务工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专注主业、培育品牌、提升质量,培育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技术中心。所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要不断完善技术中心建设,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为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