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不到能耗限额标准 应在半年内整改
我市出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记者从日前出台的《厦门市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获悉,今年我市以钢铁、煤炭、煤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市工信局将全面调查重点行业能源消耗,严格依法处置主要工序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不达标企业,定期公布能耗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已关闭的企业名单。
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将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经有批准权的地方政府依法关停退出;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产能,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提请属地政府按程序予以关停退出,有关部门应当吊销其相关证照。
《方案》指出,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须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等。持续推进钢铁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同时做好印染、铅蓄电池、造纸、食品等行业工艺技术装备不达标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