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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某重点玻璃企业五名内部员工监守自盗

发布时间:2020-04-28 浏览量:1900 来源:沙河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沙河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特大盗窃案中发现,沙河市某重点玻璃企业存在制度管理漏洞,五名内部员工监守自盗,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先后作案141次,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该案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犯罪起数多,社会影响大。
 
针对该起民营企业内部盗窃案的典型性,沙河检察院多措并举,将工作由案内向案外拓展,持续强化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沙河市某重点玻璃企业五名内部员工监守自盗

沙河市某重点玻璃企业五名内部员工监守自盗

沙河市某重点玻璃企业五名内部员工监守自盗
 
一是严惩涉企犯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惩治力度,坚持提前介入、快速办理、及时结案,清理潜藏在民营企业内部的“硕鼠蛀虫”。
 
二是发送检察建议。深入剖析办理的典型案件和发案规律,针对民营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为企业发展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坚持“谁办案、谁普法”的原则,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深入民营企业,举办法制警示教育课堂,送法进企业,提高员工法律素养和知法守法意识,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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