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工信部发布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操作问答》,其中提到光伏玻璃列入产能置换范围,即只有在淘汰旧产能的情况下,才能上新产能。
文件中的具体规定如下:
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平板玻璃建设项目,需置换淘汰的产能数量按不低于建设项目的1.25倍予以核定,其他地区实施等量置换。
用于建设项目置换的产能,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必须关停,并在建设项目投产一年内拆除退出。
用于建设项目置换的产能,应当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门户网上公告关停退出的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