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近日,邢台大气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邢台市蓝天保卫战强化攻坚措施责任分工清单》工业企业管控的通知,涉及钢铁、焦化、玻璃、电力等大批企业被限产、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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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关于玻璃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
沙河市
15家玻璃企业
河北德金玻璃有限公司、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压延分厂、沙河市海生玻璃有限公司、河北鑫利玻璃有限公司、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沙河市长城玻璃有限公司、河北正大玻璃有限公司、河北元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市鑫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材分公司、沙河市金东玻璃有限公司、沙河市迎新集团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河北东兴玻璃有限公司、沙河市四环玻璃有限公司、沙河市金茂压花玻璃厂、沙河市正鑫玻璃有限公司。
10月31日前,6条燃煤生产线冷炉停产到位。
11月15日前,在产玻璃生产线全部完成有色烟羽治理,逾期未完成实施按日计罚。
长期坚持,在产玻璃生产线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方案,通过在线监测、运输车辆、用电量、票据等方式核查,并细化方案备查,确保污染物排放量减少40%以上。
10月31日前,集中煤制气全面开工。
南和县
南和县吉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南和县飞耀压花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南和县长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1月15日前,在产玻璃生产线全部完成有色烟羽治理。
长期坚持,在产玻璃生产线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方案,通过在线监测、运输车辆、用电量、票据等方式核查,并细化方案备查,确保污染物排放量减少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