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有针对性管控和治理,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市环保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8月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的通知》。该方案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一、管控目标
唐山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空气质量排名在全国168个重点监测城市持续提升。
二、管控时限
2019年8月1日至31日。
三、管控原则
(一)本次管控区域不包括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和国际旅游岛。
(二)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措施不再执行,以此管控要求为准。
(三)允许生产的钢铁、焦化、水泥企业必须超低排放;其他工业企业必须达标排放。
(四)各县(市、区)[含开发区(管理区),下同]要将涉及行业的所有企业纳入停限产清单,要明确到具体企业、具体装备、具体时间段和限产产量,每家企业明确监管单位、责任领导和监管人员。
(五)当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或相关部门指挥中心采取加严管控措施时,减排程度不同的,从严执行。
四、管控要求
(一)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停限产措施。
1、钢铁行业(含高炉铸造)。
(1)绩效评价为A类的首钢迁钢;
(2)沿海区域的首钢京唐、文丰钢铁、唐钢中厚板、德龙钢铁、纵横钢铁;
(3)涉搬迁的天柱钢铁、华西钢铁、国义特钢、金马钢铁、荣程钢铁、建龙钢铁;
(4)提前化解产能关停的兴隆钢铁;
(5)迁西县津西钢铁、津西特钢,遵化市港陆钢铁;
以上五类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限产20%。
(6)唐钢南厂区、北厂区烧结机限产40%;
(7)开平区唐银钢铁,古冶区唐钢不锈钢烧结机、高炉限产50%,高炉扒炉停产;
(8)古冶区春兴钢铁,丰润区新宝泰钢铁,丰南区瑞丰钢铁、东华钢铁、凯恒钢铁、经安钢铁,滦州市东海钢铁、东海特钢,迁安市九江线材、鑫达钢铁、燕山钢铁、荣信钢铁、松汀钢铁、轧一钢铁烧结机(球团)限产50%、高炉限产30%,高炉扒炉停产。
(9)滦州市利丰铸造、唐机重工,迁安市京东管业、津唐球磨、诚达精密烧结机限产50%。
2、焦化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的西山焦化,涉搬迁的古玉焦化、汇丰焦化、永顺焦化出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以上,其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
用于纵横钢铁产能置换的蓝海、榕丰、通宝、东方(部分)4家焦化企业,按照产能置换方案要求关停到位。
3、水泥熟料行业。全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允许连续生产15天,辖区企业分成A、B两组,每组企业数量相当,A组生产时间安排在上半月,B组生产时间安排在下半月,其余时段停产;两条及以上回转窑的企业全月限产比例达到50%要求即可。承担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的企业按照实际处置量保持最低负荷生产。
4、玻璃行业。开平区天诚玻璃,古冶区金久鼎实业、国诚玻璃,滦州市东升玻璃,迁西县金信太阳能玻璃、金信新能源,玉田县泰丰实业、鸿源玻璃,遵化市惠丰玻璃、石门华盛玻璃,迁安市润安建材按窑炉设计日熔化量限产20%。
5、全市范围的独立石灰窑、粉磨站、砖瓦窑行业,二环线以内且不在工业园区的独立轧钢(含冷轧)、铸造企业,允许连续生产15天;辖区内每个行业分成A、B两组,每组企业数量相当,A组生产时间安排在上半月,B组生产时间安排在下半月,其余时段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