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了2018年第149次、150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
会议审核中信证券保荐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保荐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保荐的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首发申请。
最终结果是审3过2否1:青岛港、福莱特玻璃2家顺利通过,恒强科技不幸被否。
过会的福莱特玻璃,位于浙江嘉兴,是目前国内知名的玻璃制造企业,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玻璃用石英矿的开采和销售和EPC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其中,光伏玻璃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
公开资料显示,2015-2017年,福莱特玻璃实现营业收入29.24亿元、29.68亿元和29.91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3亿元、6.03亿元和4.27亿元。其中来自光伏玻璃的收入分别为7.57亿元、9.12亿元和6.31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41%、81.16%和73.25%。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是福莱特玻璃二度闯关A股IPO,公司曾于2012年首发申请,当时,由于国内光伏企业产能过剩、过度依赖欧美市场,欧洲主要装机国需求减弱影响,行业出现快速衰退。处在光伏企业上游供应链的福莱特玻璃同样陷入低谷,谋求上市来摆脱困境,但由于净利润下滑等原因,未能通过IPO。
2015年11月26日福莱特玻璃登陆香港联交所,证券代码06865。当时发行H股4.5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每股发行价格2.1港元,未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通过发审会审核后,福莱特玻璃将实现“A+H”两地上市布局。
根据招股书显示,福莱特玻璃本次A股公开发行股数不超过2亿股,每股面值0.25元,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0亿股,计划募集资金18.2亿元,将投资于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年产10万吨在线Low-E镀膜比例项目、年产15万吨光伏玻璃技改项目以及8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