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不关心现金分红,而过度关注股价短期波动,市场投机氛围浓厚等现象,曾使A股市场饱受诟病。
如今,在证监会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培养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出发,引导上市公司完善现金分红机制,强化回报意识,陆续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指引等政策的促进下,上述乱象已有了极大改观。
2018年2月上交所曾组织召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指出沪市上市公司目前已形成以福耀玻璃(600660,SH)为代表的持续高比例现金分红群体,成为沪市稳定运行和投资者回报的压舱石。
分红大于募集资金
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中,现金分红历来被视为是上市公司分配剩余利润,回报股东的重要方式。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参加一次会议时也指出:“上市公司可以基于长远发展并经股东大会决策后暂不分红,但不应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分红。从国际经验看,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往往是上市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稳定的信号。”
这正是对福耀玻璃的写照。有券商曾在2018年5月发布的研报中介绍,经统计分析A股上市5年以上的汽车公司,福耀玻璃在十年周期称雄“优质奶牛型”企业,十年经营现金流净额为正。
在2017年年报中,福耀玻璃再次推出了“10派7.5元(含税)”的分红方案。
这是自2014年起,公司连续第4年实施“10派7.5元(含税)”的高分红政策。2014年,福耀玻璃现金分红15.02亿元,2015~2017年则均为18.81亿元,近4年累计分红数额超71亿元,占相应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67.68%、72.21%、59.84%和59.75%。
同时,对于今后的分红情况,福耀玻璃也已做出安排。在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中,《关于制定的议案》已获表决通过。
福耀玻璃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也介绍,自1993年6月上市至今的24年时间内,福耀玻璃已累计向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107.67亿元,股票股利14.06亿元,占累计至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4.41亿元的62.61%。而截至2016年,福耀玻璃在中国大陆资本市场通过两次配股、两次增发,共募集资金74.22亿元(不含发行费用),“真正实现分红大于募集资金”。
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表示,坚持高比例现金分红,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尊重和重视,也是公司给予股东回报的重要方式。“比如港股投资者,可能他们并不强调一定要分多少钱,但是他们每年都会问我这件事,他们会考虑这个问题,也就是希望是对他们有所尊重。”曹德旺说道。
能够摒弃外界“诱惑”,坚守内心准则,拒绝短期利益,坚持长期回报股东,曹德旺自然曾深入思考过自己的做法。
“这么多年来,我在福耀玻璃始终坚持几点:一是管住管理层,管理层不能和外面的人‘勾结’或是采取其他手段炒作公司股票;二是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始终如一地尊重新老股东;三是把公司管好,寻求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最大化。”曹德旺说,“而我们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些事情,关键就在于心静。”
发展分红两不误
支撑福耀玻璃长期持续高比例现金分红的,首先无疑是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
2017年,福耀玻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9亿元,同比增长0.14%。此外,福耀玻璃在2017年年报中也指出,公司财务指标稳健,近三年的盈利指标均呈现上涨趋势。
但在A股市场,利润有盈余、现金流充沛本可选择分红却长期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并不鲜见,不少企业将资金折腾于低效投资中,最终并未获得预期收益,也使股东丧失了及时分享企业经营成果的可能。
事实上,对任何一家企业的掌舵者而言,需在当时当地的经营条件下,判断抉择如何使用资金才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这并非易事。
而能够做到企业发展与高比例现金分红两不误,曹德旺显然自有其独到之处。
“现在我们在再投资的时候,也会看许多项目,考察投资管理、干部水平能不能跟上,这是经验,但往往看完之后发现没有能让我们自己太满意的项目。”曹德旺笑着告诉记者,“现在好的项目非常少。”
对曹德旺而言,企业发展仍是其优先考虑的问题。“重心放在企业发展战略上。我早期也没有分红,没有钱,只能赚了钱再去投资。后面在解决了投资资本的问题之后,才能开始分红。现在分完红之后,我每年的现金流还是很健康,有十几、二十亿的资金可以用于再投资,支持技术改造等方面。”曹德旺说道。
在他看来,是否分红的关键因素取决于企业再投资的欲望,以及是否有实际项目可供投资。“不能简单地以分红不分红来评价企业做得好不好,这不是关键问题,关键是看企业的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如果企业没有分红,那么其资金的再投入上,是否能从项目中受益、能受益到什么样的程度,这才是关键问题。”
“我会管住自己,竭尽全力做好自己的企业。”曹德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该分红的分红,不分红的我拿去再投资。”
投资者回报的压舱石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始终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也是倡导价值投资、治理市场乱象的重要手段之一。
早在2012年,证监会就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随着上市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现金分红是实现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更是培育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吸引力的重要途径。
2013年,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交所负责人当时表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为投资者提供良好回报的基础,“首先投资者提供资金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现金回报天经地义”。
此外,上市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相对稳定、可预期的现金回报,不仅是证券这一金融资产的基本属性,也是经典理论中股票合理定价与估值的关键因素。
国际成熟市场的经验已经证明,只有建立了有效、稳定的上市公司分红机制,才能吸引以获取稳定分红收益加合理资本利得为目标的长期资金类机构投资者,市场估值才会相对合理、稳健。
“部分投资者最好今天买了股票明天就涨停了,第二天卖了他就赚了。你如果做不到,至少也得涨百分之三、百分之五,但股票每天这样涨,可能吗?不可能。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股东、投资者逼着上市公司出题材、讲故事、弄虚作假。”曹德旺说道。
显然,资本市场需要更多类似福耀玻璃这般拒绝短期利益,坚持长期高比例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优质上市公司。
2018年2月,上交所组织召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会上介绍沪市上市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以中国神华、福耀玻璃等为代表的持续高比例现金分红群体,成为沪市稳定运行的压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