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环保厅公布了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空气质量状况排名情况。
一季度,全省11个设区市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是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廊坊、衡水、沧州、唐山、保定、邯郸、石家庄和邢台。全省168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倒数20名的,邢台占了6个。
2018年,为全面推进邢台市大气污染治理,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参照省方案,市环保局制定了《邢台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作为今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已经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4月27日,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8年邢台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发布。
按照省下达任务,重点对PM2.5下降率进行分解。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市城区目标。到2018年底,邢台市PM2.5浓度比2017年要下降8%,达到74微克以下。二是各县(市、区)目标。围绕市区PM2.5年度目标,和县(市、区)至少低于市区1微克且下降率不低于9%的原则,设定20个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18年大气治理重点任务之一是要强力推进钢铁、焦化、玻璃、火电等重点行业整治。
在钢铁企业上,邢台钢铁,春夏季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炉不得生产,焦化工序、烧结工序限产50%以上;秋冬季,在产高炉限产50%。德龙钢铁,春夏季,限产15%以上;秋冬季,限产50%以上。中钢邢机,加快退市进园。
焦化企业,春夏季,中煤旭阳1、2、3号焦炉、建滔焦化1、2号焦炉停产;秋冬季,在春夏季产量基础上,延长结焦时间。
玻璃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生产。在产企业全年限产15%以上。压减玻璃产能250万重量箱。
火电行业,非采暖季,所有电力企业(含自备电厂)限产15%以上;采暖季,国泰发电、建投邢台热电、隆尧天唯热电、迎新热电等企业“以热定产”。
同时,关停不符合要求的新型墙材企业,不再新增砖瓦产能,对拟保留的进行提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