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了保障玻璃产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质监局对本市建筑用玻璃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其中,建筑用钢化玻璃共计抽查61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碎片状态、抗冲击性和表面应力。
3月14日,市质监局执法总队迅速出动,以开展行业整治为抓手,追根溯源,对本市部分生产钢化玻璃的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在本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检查钢化玻璃近400平方米。现场检测发现,被查企业生产的钢化玻璃碎片状态均符合GB 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的要求。但是,有1家企业在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CCC)的情况下,涉嫌冒用了他人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目前有关情况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执法人员将根据调查结果对该企业做出相应处理。
据悉,钢化玻璃又叫淬火增强玻璃,属于安全玻璃,被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的产品目录中,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才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