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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栈道监管责任不明确 北京禁建新项目

发布时间:2017-02-16 浏览量:1045 来源:新玻网
玻璃栈道
 
  近几年景区把玻璃桥、玻璃栈道、玻璃景观平台等作为新兴旅游景点项目,但由于存在监管责任尚不明确等问题,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2月15日,北京市旅游发展委主任宋宇在部署2017年旅游安全工作时提出,要加强对玻璃栈道等新鲜事物的项目安全管理。他强调,新兴旅游项目在不断增多,但高空景点的政府专项监管主体责任目前还没有明确,监管上还存在问题。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在玻璃栈道等这类景区安全管理措施还没有出台之前,相关企业要停止建设这类旅游设施。
 
  就此,宋宇主任一方面要求有玻璃栈道这类项目的景区,要严格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另一方面他也提出,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确定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北京市各大景区现有玻璃桥、玻璃平台等建筑十几处。不过,这些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在建设之际,并未在市旅游发展委备案。究其原因,是监管主体责任不明。在景区内建楼的监管主体是明确的,但景区里建设的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作为新生事物,其监管主体并不明确,另外也缺乏建设运行管理标准。全国20个省区市共有250多条玻璃栈道,但无一省份明确了行业标准、监管主体,预计相关管理措施在年内出台。
 
玻璃栈道
 
  目前景区建设的玻璃栈道安全检测尚无国家标准,建设标准也是企业执行的行业标准,其只是一个户外玻璃使用的强制标准,并不完全适合景区的步道和观景平台。自然风光景区是户外的,而且居山地、峡谷多,气候变化大,对玻璃的要求肯定会更高。
 
  目前的栈道一般都采用双层或夹层的钢化玻璃,钢化玻璃比普通强度大三四倍以上。但在没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监管、追责就存在责任难认定的风险。应该由质检部门、安监部门牵头,尽快制订高空观景玻璃栈道的标准,旅游主管部门明确观景平台项目的安全责任,引进旅游保险等,保障游客游览安全。
 
  宋宇指出,旅游安全要与星级饭店、A级景区的复核,旅行社的评A以及导游领队的资格年审挂钩,与企业评先选优、项目扶持、诚信公示等方面综合挂钩,做到经常检查、及时整改、重点约谈、高限处罚并举。
 
  在去年在A级景区复核中,市旅游委首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北京市81家5A、4A级旅游景区进行摸底检查,并取得成效后,今年,北京旅游委还把引入第三方机构扩展到旅游安全领域。宋宇表示,今年北京市旅游委还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利用行业专家、中介机构对旅游企业开展随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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