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身广州的朋友们,凡是路过的建筑有玻璃幕墙的时候,千万要留心提防天上不掉馅饼而是玻璃!
有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玻璃幕墙大约有12亿平方米,广东约占全国1/10,广州玻璃幕墙在全国城市最多。上半年数据广州约有482栋建筑已经使用玻璃幕墙,玻璃幕墙总面积约550万平方米。曾经是城市建设和建筑物现代化标志的玻璃幕墙,按专家的讲法部分已变成“不定时炸弹”。
有无夸大?没有!先看下玻璃幕墙安全数据:专家指出玻璃幕墙使用寿命一般是25年,但幕墙中一些材料保质期只有10年,两项安全年限都远低于要住几十年、上百年的建筑楼龄。
最后回到广州,玻璃幕墙安全同样不容乐观。一来作为较早使用玻璃幕墙的城市,广州一些幕墙可能已到或接近安全年限。二来近年广州玻璃幕墙坠落事件时有发生,最闻名的恐怕要数购物中心太古汇。不完全统计包括今年11月28日,太古汇玻璃幕墙已经“5年7爆”!较严重的一次2014年11月22日,太古汇写字楼8分钟内两度出现“玻璃雨”,砸中17辆小车。
令人担心的还有2014年实施的《广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办法》,只规定玻璃幕墙竣工验收满1年应作全面检查,此后每5年再作一次检查。请问如此低的检查频率真的足够吗?能够减低直至杜绝玻璃幕墙意外发生吗?另有业内人士透露,广州玻璃幕墙维护费用一般为40-60元/平方米·年,有幕墙大厦维护费用每年可能要支付上百万元,因此玻璃幕墙过了保修期后主动维护的建筑不到5%,一般都是出了问题才维修。
当然也有好消息,市法制办数月前公布了《广州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今后广州住宅、机关办公楼、中小学校二层以上部位及珠江景观带(白鹅潭至江湾大桥)等区域新建建筑禁设玻璃幕墙。办法预计明年出台,却未能解除市民的对玻璃幕墙安全隐患的担心。玻璃幕墙安全责任主体明确,依次是建筑物所有人、代管人和使用人。
为此强烈建议:
第一,广州的玻璃幕墙地方立法应该加快进度,响应最新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根据立法法的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的问题。
第二,广州相关部门应迅速彻查全市建筑物玻璃幕墙,重点检查“高龄”玻璃幕墙,发现风险要限期整改。此外尽快建立玻璃幕墙安全追责制度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因疏于管理和养护造成意外必须有人埋单,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对于太古汇等多次发生玻璃幕墙脱落的建筑,若一直未能根治隐患,应考虑实施责令其停业数天或数周等的严厉措施,以儆效尤,以保障广州市民的顶上安全,还大家一片安全的天空。
还有一点更为重要,就是防患于未然,即使责任人出了意外负起赔偿责任,但也要背负起维修保养、不让意外发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