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在市环保局五楼会议室,市环保局有关科室和监察支队负责人坐在会议桌一旁,对面是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北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弘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负责人,双方就环境违法行为开诚布公地谈话。这个话题也让整个会议的气氛显得严肃沉重。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着重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高企业环保、节能、技术准入门槛,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制标准,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让非法排污付出更大代价。自2013年12月以来,三家玻璃企业因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环境违法行为,多次被市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到位金额分别为40万元、20万元和35万元。今年4月,弘耀公司因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排污,并拒绝改正违法行为,被移送市公安局,并处以罚款7万元。新《环境保护法》按日连续处罚的有关规定,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今年耀华、北方两家玻璃企业被两次下达《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截至3月17日,两家企业记罚累计金额为560万元,目前两家企业均未缴纳此项罚款。
产能过剩,生产经营困难,环保设施投入大、成本高、见效慢……约谈中,三家企业提出了自己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环境违法的理由。”约谈会上,市环保局负责人的话语斩钉截铁,企业必须主动适应环保工作“新常态”,正视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彻底整改。
市环保局强硬的态度令耀华公司总经理马玉聪百感交集:“今天坐在这里开这个会,心情很复杂,如果我们的环保工作能做得早一点、好一点、快一点,就不会有今天这个局面。”他表示,4月底前,企业投入的脱硝脱硫除尘一体化设施将会运行,实现排放达标。北方公司和弘耀公司负责人保证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