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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多举措支持药用玻璃包装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1-03-13 浏览量:2149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欧嘉福
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多举措支持药用玻璃包装产业发展
 
今年以来,装疫苗的容器“疫苗瓶”需求量大幅增长,国内药用玻璃包装生产企业接到大订单的同时,在降低成本、便利通关方面提出了新诉求。针对这一热点,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多措并举,积极支持药用玻璃包装产业发展。
 
3月12日,双峰格雷斯海姆医药玻璃(丹阳)有限公司的西林瓶生产线上,中硼硅玻璃管(西林瓶等药用玻璃包装的中间品)正有序切割,为下一步制瓶做准备。
 
“今年1月以来,我们收到国外西林瓶的订单同比增长了近三倍,国内订单需求量也大幅增长,工人都在加班加点完成生产进度。”双峰格雷斯海姆医药玻璃(丹阳)有限公司高级总监姚文震说。
 
姚文震介绍,疫苗包装瓶主要采用管制工艺,是通过对中硼硅玻璃管进行火焰熔融切割,制成瓶头、瓶底,加工成玻璃瓶,经过检验包装合格后,送往医药企业完成疫苗以及其他药物制剂的灌装。去年以来,作为疫苗包装瓶原材料的中硼硅玻璃管使用量非常大。虽然国内企业陆续建有自己的中硼硅玻璃管生产线,但面对急剧增长的生产需求,中硼硅玻璃管进口量持续增长。
 
国内供应存在缺口,而各类疫苗灌装时效要求高,如何为企业进一步减负并满足生产需求?能否助推降低生产成本,从而降低下游药品的成品造价?负责对全国所有药用玻璃材料进口报关单进行审核的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迅速行动起来。
 
“通过对2020年以来全国21个相关企业开展数据分析,结合实地调研,我们充分了解到药用玻璃包装产业发展现状、企业面临的问题以及对税则列目等政策诉求,及时付诸行动。”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副局长陈绿薇说。
 
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主动把握国内产业发展与企业生产诉求之间的平衡,开展行业性药用玻璃包装进口情况摸底,协同属地海关开展税政调研,在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的指导下,形成税政调研建议并被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采纳。
 
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对“药用中高硼硅玻璃管”新增一个十位本国子目税号,税率由原来的12%调整为7%进口暂定税率,下降幅度逾三成,为企业争取到了实实在在的降税红利。据统计,2021年1—2月,因新增本国子目税号享受到降税红利的企业有13个,享受税收减免约300万元人民币。
 
“药用中高硼硅玻璃管进口关税税率调整,有效降低企业的成本,按照2021年首月药用玻璃容器订单量估算,我司预计全年能节省将近5000万元。”姚文震高兴地说。
 
除了中间品中硼硅玻璃管,国内对安瓿瓶、卡式瓶及注射剂瓶等一系列药用玻璃包装成品进口需求量也很大。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通过大数据分析为企业精准“画像”,与医药包装行业协会建立协调机制,设立业务专项“一对一”服务方案,在保证国家税收应收尽收、应免尽免的前提下,指派专人跟进重点商品进口通关与后续监管工作,持续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及时解决企业进出口通关过程中申报税号错误、优惠政策享用不足等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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