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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太阳能玻璃继续征收5年反倾销税

发布时间:2020-07-27 浏览量:2095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0年7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Solar Glas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7.5%~75.4%(详见下表)。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7007 19 80(TARIC编码为700719 80 12、7007 19 80 18、7007 19 80 80和7007 19 80 85)。
 
本次日落复审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分析期为2015年1月1日至本案调查期结束。
 
欧盟对华太阳能玻璃继续征收5年反倾销税
 
2014年5月14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作出反倾销终裁,开始正式对华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0.4%~36.1%。
 
2015年8月13日,欧盟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吸收终裁,修改对涉案产品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其中单独税率为17.5%~75.4%,普遍税率为67.1%。
 
2019年5月14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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