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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节能玻璃立法的条件已经具备

发布时间:2016-03-18 浏览量:551 来源:新玻网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刚带着关于节能玻璃立法的议案,继续为我国节能材料的推广奔走呼吁。这是他参加本届全国人代会的第四年,同时也是连续四年提出这方面的建议。王刚希望我国绿色节能建材在法制化的保障中迎来发展春天,人们能够住得健康、行得健康。
  
  记者:您今年关注的话题是什么?带来了什么议案或建议?
  
  王刚:我今年所关注的话题还是节能建筑和节能建材发展,这是我这几年一直关注的话题。我今年带来了节能玻璃立法的建议。
  
  记者:为什么会提这样的议案?
  
  王刚:当今空气污染严重,发展节能建筑、节能建材势在必行。玻璃窗是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节能玻璃更是在绿色建材行业的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建材行业的绿色发展中玻璃行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玻璃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我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玻璃行业的绿色发展建言献策,为法制化推广节能玻璃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已经第四次参加本届全国人代会了,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提这方面的建议,希望今年给节能玻璃立法的建议能引起更多的关注,让节能玻璃真正走上法制化的道路。
  
  记者:您为什么认为我国大力推广节能玻璃的时机已经到来?
  
  王刚:当前国内外公认的节能型最好的窗用材料是Low-E玻璃,有保温、降耗的功能。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研发制造节能材料,包括节能玻璃的研发生产已经有近20年的历史。目前,Low-E节能玻璃推广的技术、标准、规模、百姓承受能力、产品品质等各种条件都已具备。我认为中国现阶段,节能材料是时候走上立法的层面了。
  
  记者:节能为什么要上升到法制层面?
  
  王刚:当前我国建筑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1/3,高能耗建筑比例高,建筑节能压力大。然而我国Low-E节能玻璃的普及率偏低,使用率不足10%,如果不采用有效措施,建筑耗能将继续加剧。
  
  据统计,在建筑能耗中,通过门窗传递的热能源消耗约占建筑耗能的55%。而如果按照我国每年约4亿平方米的新门窗计算,如果均采用Low-E节能玻璃,与普通中空玻璃相比,每年将能节约870万吨标煤,减少排放2100万吨温室气体。
  
  据估算,如果我国的既有建筑改造均采用节能玻璃及相配套的窗框等材料,那么全社会能耗可以降低10。5%。由此可知推广节能玻璃的社会效益显著,但这需要有强有力的政策甚至是通过法制来支撑。
  
  因为,虽然目前平板玻璃行业产能过剩严重,但由于节能玻璃的价格较高,在新建建筑上的应用率仍然不高,因此,在没有强有力的政策和规范化法制前提下,节能玻璃推广始终不容乐观。
  
  记者:节能玻璃立法有什么样的根据吗?
  
  王刚:随着我们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人们对建筑的绿色化要求越来越高,这些要求都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建材行业有责任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实现和满足时代的进步要求,这也是对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的有效实践。
  
  况且,世界上早有为推广节能玻璃而立法的先例。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德国就通过政策推动了Low-E节能玻璃的普及和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德国的《建筑保温规划》、《能源节约法》对建筑玻璃性能和使用达标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对Low-E节能玻璃的推广和普及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德国的建筑中,Low-E节能玻璃的普及率已经达到了100%,欧洲其他国家平均普及率也达到了90%,美国的普及率是91%。这表明通过法律法规推广普及节能材料的做法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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