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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3家建材企业豁免今冬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发布时间:2019-12-19 浏览量:1714 来源:中国建材报 作者:张娇娇
12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示了2019年~2020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名单,共94家企业,其中包括南京梅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南京彤天岩棉有限公司、南京恒翔保温材料制造有限公司3家建材类企业,豁免原因为“使用天然气,全厂无组织排放有效控制”。
 
公示显示,根据江苏省大气办《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经企业申报,初步审核94家企业为2019年~2020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第一批)。纳入公示的企业在秋冬季(即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必须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水平。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时,要严格控制柴油车辆进出厂。
 
据统计,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大气函〔2019〕648号)和有关部门有关要求,石家庄、天津、山东、邯郸、唐山等多个省市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及认定,并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根据各地已公布的清单,A类企业占清单上企业总数的比例很小,建材类及建材相关企业大多数被列为B类企业。
 
河北石家庄市A、B类企业共49家,A类企业1家,其中高邑汇力瓷业有限公司、高邑县力马建陶有限公司、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被列为B类企业;天津市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重点行业A、B类企业共47家,A类企业2家,其中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信义玻璃(天津)有限公司、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被评为B类企业;河北省邯郸市环保绩效评级A、B类企业共16家,A类企业1家,其中河北乔普石灰有限公司、邯郸市裕耀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武安市紫峰建材有限公司被评为B类企业;山东省济宁市A、B类企业共11家,A类企业3家,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被评为A类企业;河北省唐山市远大洪雨(唐山)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河北省奥佳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蓝欣玻璃有限公司、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唐山市开平富鑫通源灰料厂等建材及相关类企业被评为B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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