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原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2019年7月5日消息,2019年第1季度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生产环节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1批旅游鞋等3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中,抽取了开封、洛阳、安阳、新乡、焦作、濮阳等6个省辖市7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食品接触用玻璃材料及制品产品,经检验,15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48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544-1996《啤酒瓶》、GB/T 24694-2009《玻璃容器白酒瓶》、QB/T 3562-1999《500毫升冠形瓶口白酒瓶》、QB/T 4162-2011《玻璃杯》、QB/T 4622-2013《玻璃容器:牛奶瓶》及《河南省2019年第1批食品接触用玻璃材料及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食品接触用玻璃材料及制品产品的感官要求、耐内压力、抗热震性、抗冲击、内表面耐水性、玻璃颗粒耐水性、内应力、铅(Pb)、镉(Cd)等项目进行了检验。